贵州福泉开展矿产资源保护联合普法行动 用法治守护绿水青山

问题:矿产资源属国家所有,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资源,也关系到山水林田湖草的系统治理。近年来,受资源分布、运输便利等因素影响,少数人抱着"挖一点没关系""自家山上不算事"的侥幸心理,出现零散、隐蔽的私挖滥采现象。这类行为往往伴随盗采盗运、破坏林地耕地、造成地质隐患等风险,扰乱矿产资源管理秩序,威胁生态环境安全。 原因:基层治理中,私挖滥采易发的深层原因主要有三上。一是法律认知不足,部分群众对"矿产资源国家所有""采矿须依法取得许可"等规定了解不够,对行政处罚与刑事追责的后果缺乏清晰认识。二是利益驱动与从众心理叠加,受矿产品价格波动、短期获利诱惑影响,个别人低估了违法成本。三是违法活动隐蔽性强,常选择夜间、偏远地段或以"零星取石、修路取料"等名义掩护,增加了发现与取证难度,对基层监管提出更高要求。 影响:私挖滥采看似"量小点散",危害却不容低估。对生态环境而言,随意开挖易造成山体破损、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甚至诱发滑坡、塌陷等地质灾害,修复成本高、周期长。对社会治理而言,违法采挖破坏正常矿业秩序,挤压合法企业生存空间,并可能引发运输安全、邻里纠纷等问题。对公共利益而言,矿产资源被非法占用流失,损害国家和公共利益,影响绿色发展。 对策:针对上述问题,福泉市以"普法前、协同发力、打防并举"为抓手,推动治理从事后处置向源头预防转变。2月10日,福泉市公安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局、市人民检察院在道坪镇谷龙村"赶场"开展法治宣传,将法律知识与政策服务送到群众身边。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设置咨询台、摆放典型案例展板、发放图文宣传册等方式,结合本地实际释法说理,重点讲清"未经许可开采即属违法""情节严重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要点,并引导群众掌握识别线索、固定信息、依法举报的途径与流程。 为增强直观性和警示性,宣传内容突出"以案释法、以图明理",通过对比展示非法采挖造成的山体破坏与生态修复成效,让群众直观理解"挖的是资源,伤的是家园"。不少群众围绕"如何判断是否为非法采矿""发现线索如何举报""有奖举报政策如何落实"等问题现场咨询,工作人员逐一解答,推动普法从"单向宣讲"转为"互动共治"。有村民表示,过去对有关规定认识不足,如今明白了"小利"背后可能是对青山绿水的长期损害,也可能触碰法律红线。 在普法之外,福泉市公安局表示将完善"常态化宣传+精准化排查+严厉化打击"的长效机制:一上与自然资源等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围绕重点区域、关键时段开展联合巡查与线索核查;另一方面对顶风作案、屡查屡犯等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从快查处,形成震慑。同时,更畅通群众举报渠道,推动社会监督与专业监管同向发力,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前景:矿产资源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靠执法"长牙齿",也要靠普法"入人心"。从福泉此次多部门联合入村"赶场"普法可以看到,当法律解释更接地气、典型案例更有冲击力、举报路径更清晰,群众守法意识和参与共治的积极性会明显提升。下一步,随着跨部门协作常态化、基层网格化管理更细化、社会监督渠道更畅通,叠加科技巡查手段健全,私挖滥采的生存空间将进一步被压缩,矿产资源保护与生态安全屏障有望得到更稳固的制度支撑。

矿产资源保护既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依法治国在基层的具体实践。福泉市此次多部门联动普法行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播法律知识,在提升法治意识的同时筑牢了生态安全防线。这启示我们,基层治理需要创新方式方法,只有将法律服务真正送到群众身边,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才能从根本上实现矿产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基层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