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就在前阵子,南京博物院把早年收的一幅叫《江南春》的画给处理了,结果这事在网上炒得挺热。这画是在2001年被断定是“假货”的,后来就给挂到了南京文物商店去卖,最后就以6800元的价钱给人买走了。但有意思的是,发票上买主的名字填的居然是“顾客”,这细节刚好被知名收藏家马未都给盯上了。马未都就说了,以前那时候买东西都得实名登记,要是现在搞个“顾客”来代称,那这笔买卖肯定有点不对头。 现在大伙儿议论的焦点主要在这两个点上:一个是文物商店的交易信息是不是全的;另一个就是博物馆把捐赠来的宝贝拿出去卖的程序正不正规。按南京博物院那边的说法,这画既然鉴定出来不符合馆藏标准,那按规矩肯定是要进商店卖的。不过马未都可不这么看,他觉得就算是拿来当研究材料或者是给捐赠历史留个凭证,这种东西也挺有价值的,不该那么容易就被清理出去。再加上法律圈的人也说了,博物馆处理捐赠品的时候,法律和当初签的协议都得兼顾着看,光拿个“伪作”的名头就把东西卖了,这里面说不定还有法律和道德上的风险。 其实往回倒腾倒腾历史背景能看出点门道。上世纪90年代到本世纪初那会儿,国内的博物馆藏品管理制度还在慢慢摸索呢。像卖东西时的登记流程、跟捐赠人商量的机制这些环节,操作起来可能有点不规范。再加上那时候的鉴定技术也没现在这么发达,有时候对宝贝的价值判断也会有点偏差。这次事件里买主信息填不全,也正好能看出那时候文物交易监管这块儿确实比较薄弱。 这事儿出来以后对博物馆的公信力肯定是有冲击的。博物馆既然是公共文化机构,管藏品这事儿就不只是保管那么简单了,还得保护文化遗产、赢得公众信任、保障捐赠者的权益。要是处理程序被人挑出毛病来,那不光是会让人不太乐意以后再捐东西了,还会让人对整个文物管理体系产生怀疑。马未都在公开场合呼吁博物院得“检讨别光辩解”,其实就是在强调机构得赶紧把流程理顺了重新赢回大家的信任。 针对这些问题,专家们也支了几招建议:第一点就是严格照着《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和《国有馆藏文物退出管理暂行办法》这些规矩办事儿;第二点是把文物交易的登记制度完善好;第三点就是加强内部监督还有信息公开的透明度。法律人士还特意强调了一句,就算这东西被认定是仿制品或者是复制品了,卖的时候也得遵守公益捐赠的相关法规才行。 放眼长远看啊,现在文物保护的法律越来越严了,社会上的监督力度也大了不少。这次事件其实也是个行业反思的好机会呢。大家伙儿可以借着这个势头再去梳理一下馆藏退出的流程,把捐赠协议也管严一点。要是再配上数字化的手段把档案弄得更全乎点就更好了。说到底只有把制度规范和伦理责任绑一块儿看,才能更好地平衡好研究、保护还有公众信任这几方面的关系。 最后说说个人的看法吧:博物馆里的东西怎么来怎么去确实挺重要的。南京博物院这一出事儿也提醒我们在追求管理效率的时候千万别忘了走程序正义这一步路啊。得尊重捐赠人的权益还要把透明度做足了才行。这样博物馆才能真正变成大家心里信任的文化宝库嘛!保护历史文物这条路真的很漫长啊,咱们总得心怀敬畏之心、一步一个脚印地往前走才行啊!